中華民國船務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中華民國船務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 「中華民國船務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是船務代理業依商業團體法成立的商業團體

115年航海節慶祝大會第七十二屆航海節活動,由台北市船代公會主辦羽球賽的前三名:冠軍-萬海航運、亞軍-德翔海運、季軍-海攬聯隊,今日於航海節慶祝大會,由台北市船代會林子傑理事長進行頒獎。
20/07/2026

115年航海節慶祝大會

第七十二屆航海節活動,由台北市船代公會主辦羽球賽的前三名:冠軍-萬海航運、亞軍-德翔海運、季軍-海攬聯隊,今日於航海節慶祝大會,由台北市船代會林子傑理事長進行頒獎。

115年航海節慶祝大會恭喜各位當選船務代理業航港模範從業人員的獲獎人,由全國船代會黃啟洋理事長進行頒獎。
20/07/2026

115年航海節慶祝大會

恭喜各位當選船務代理業航港模範從業人員的獲獎人,由全國船代會黃啟洋理事長進行頒獎。

17/07/2026

船代會:建立標準化與數據化是航業轉型基礎 支持交部五年計畫以及航港局航運產業升級方案

2026/7/10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中華民國船務代理公會理事長黃啟洋7月9日在航海節記者會中指出,正值航海節大家開心慶祝,但是船代業還是有些發展困境,而業界支持交通部提出未來五年(116~120) 計劃,國際商港將以「永續、智慧升級,成為多元且具新價值之港口」為目標,佈局三大發展重點,第一項「強化核心貨櫃樞紐」 第二項「活絡港市水岸觀光」 第三項「打造智慧永續綠港」 ,及航港局「航運產業升級方案(115-118年)」報告案方案核心架構涵蓋「引領綠色轉型」、「推動智慧創新」、「厚植人才培育」、「建構航運產業生態系」等四大面向擘劃短期未來航運發展藍圖,船代業者全力配合,航運轉型。

黃理事長提到,產業升級必須依據標準化及數據化完整的基礎上建立及推動,標準化 : 航政工作標準化, 航港行政與監理,港口引航管理,港區工作管理,港區作業標準化,船舶靠泊及泊位作業,裝卸作業,卸存地及儲區作業,港區及內陸地集散站運輸等。數據化:費率數據化,計費公式化,港區能量數據化,內陸集散站能量,以及分配比率合理化,內陸運輸能量,藍色公路運輸能量等方面數據化。標準化數據化不僅是轉型導入智慧自動作業的基礎,推動智慧創新才有準確的依據,標準化數據化,對於教育新進人員更能明確規範,對於從業人員的接棒傳承也更能清晰明朗。正確的基礎建立後,進而建構航運產業生態系,才不至於徒勞無功。對於交通部及航港局提出的願景,該會充滿期待,但唯有落實才能讓產業真正轉型升級。

北市船務代理公會理事長林子傑表示,這次該會舉辦的航海節羽球賽順利完成,促進業界彼此的聯誼,業者參與熱烈。包括航港局也期參與,共襄盛舉,比賽採用國際標準規則,透過賽事舉行,有助從業人員平衡身心發展。林理事長也提到,船代業做為航商代理,在面臨能源轉型,產業永續發展之時,將與船東一起因應能源轉型淨零趨勢。

17/07/2026

航港局回覆全國船代會提議

【記者周家仰/台北報導】

2026年7月16日

中華民國船務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下稱全國船代會)日前由理事長黃啟洋率領各地船代公會代表拜會交通部航港局,雙方就引水制度、船舶檢查、人工智慧(AI)應用、港口社群系統(PCS)、淨零減碳及航運產業升級等多項議題交換意見,航港局就會中討論議題進行回覆。

會中引水制度為討論重點,航港局為避免日後再有類似今年一月一日通鴻輪案收費爭議,已啟動「非常規引水費用」研議作業。由於國際間類似案件多未納入引水費範疇,該案航港局採開放立場,並無預設一定訂定相關費用,後續將再邀集相關單位召會研商並持續溝通。

針對基隆港登、離輪區檢討案,航港局已與全國船代會、全國船聯會、基隆在地公協會及基隆港引水人辦事處達成共識,將儘快啟動後續修訂作業。另,基隆港船舶交通服務指南修正案,也預計於七月中旬召開會議,邀請基隆港務分公司及船代會相關人員出席。

有關引水資訊透明化,航港局指出,已納入港務公司委外辦理「我國港口社群系統(PCS)發展規劃及推動評估委託專業服務案」,港務公司預計今年第三季完成優化高雄船舶動態系統,航港局將持續追蹤進度。

在申訴保護機制方面,航港局已建立海運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及招請引航作業爭議申訴處理流程,以信任、透明、便利及保密為原則,將對申訴人個人資料去識別化。

關於引水人考核制度,航港局指出,已修正為接受服務對象可參與考評,引水人辦公室主任受評時設有迴避機制,確保評核公正客觀;另已要求各航務中心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引水人酒測抽查。而高雄港引水人自住家起算交通費問題,航港局已於引水費率表修正草案納入調整明確化定義。

在船舶標示方面,航港局澄清,船名及船籍港不是永久性,可以油漆方式標示,但須保持清晰,不得毀壞、塗改或隱蔽;至於IMO編號,依《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SOLAS)規定,仍須採焊刻、凸字、中心沖孔或其他同等永久方式標示。若船方主張其他標示方式,應檢具船旗國或認可機構(RO)等單位簽發說明文件。航港局將函復全國船代會,並發函各航務中心明確船名標示執法原則,避免爭議。若個案處分有誤,將依行政程序予以撤銷,將請該局(船舶組)會後再瞭解釐清。

有關港口國管制(PSC)檢查,航港局表示,船舶首次進港為必檢;若無留置性缺失,後續兩個月內無須重複登輪檢查;如有留置性缺失,則須複檢檢查。航港局請船舶組檢討系統功能,原則進出港設定應該自動化,除非有特殊狀況才會進行人工查驗。另涉及國安審查部分,因國安要求首次入港仍為必檢,後續則比照前述作法,有留置性缺失才於下一港複檢。

AI應用也是此次會議重點。航港局表示,已規劃導入AI輔助審查保單內容,將分階段測試。AI輔助審查雖不具備准駁效力,但其產出結果可供航務中心承辦單位作為審酌參考。

17/07/2026

航港局傾聽業界聲音 回覆全國船代會引水/船舶標示/PSC檢查等多項建言

2026/7/16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航港局針對全國船代會由理事長黃啟洋率領下一行於6月30日拜會航港局長,並提出相關建議,該局傾聽業界聲音做出了回覆。其中關於引水相關議題:該局為避免日後再有類似今年1月1日通鴻輪案收費爭議,爰啟動研議訂定「非常規引水費用」檢討;依世界各國類案處理均非屬引水費範疇,本案該局係持開放立場,並無一定要訂定,目前刻依115年5月28日召開會議綜整各方意見及持續蒐集國外案例,續將再邀集相關單位召會研商並持續溝通。

關於基隆港登離輪區的檢討,該局已與船代會、船聯會、基隆在地公協會及基隆港引水人辦事處召會且達成共識,將儘快啟動後續修訂作業。有關基隆港船舶交通服務指南修正,該局預計在7月中旬邀集基隆港務分公司召會討論,屆時會邀請船代會及相關人員出席。關於期望透明揭露引水相關資訊,已納入港務公司委外辦理「我國港口社群系統(PCS)發展規劃及推動評估委託專業服務案,港務公司預計115年第3季優化高雄船舶動態系統,該局將持續追蹤進度。

另外,有關引航申訴保護機制,該局已建立海運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及招請引航作業爭議申訴處理流程,原則是信任、透明、便利及保密,將對申訴人的個人資料去識別化。引水人督導考核制度,該局已修正為被服務對象可以參與考評,引水人辦公室主任受評時亦有迴避機制,以確保公正客觀,將持續滾動檢討修正;關於引水人自主酒測,該局已要求各航務中心每月至少抽查1次。高雄港引水人自住家起算交通費問題,該局已於引水費率表修正草案納入調整明確化定義。

關於船舶標示議題:該局澄清船名、船籍港不是永久性,可以油漆方式標示,惟仍應原則清晰清楚,不得毀壞、塗改或隱蔽,但IMO No.依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規定,需以焊刻、凸字、中心沖孔或其他同等方式永久標示,若船方主張其標記方式係公約所稱「其他同等方式」,應檢具船旗國或其授權認可機構(RO)等單位簽發之說明文件,後續該局將函復船代會,並發函予各航務中心,明確船名標示之執法原則,以避免爭議。另若個案處分有誤,將依行政程序予以撤銷,請本局(船舶組)會後再瞭解釐清。

船舶PSC檢查:首次進港為必檢,若無留置性缺失則後續兩個月內無須重複登輪檢查,若有留置性缺失則需複檢檢查。另請該局(船舶組)再瞭解系統尚有無需要做調整,原則進出港設定應該自動化,除非有特殊狀況才會進行人工查驗。另涉及國安審查部分,因國安要求第一次入港仍為必檢,後續則比照前開作法,有留置性缺失才於下一港複檢。關於AI運用於航港業務議題:1. P&I保單導入AI規劃,該局說明已規劃運用AI輔助審查保單內容,將分階段測試;AI輔助審查雖不具備准駁效力,但其產出結果可供航務中心承辦單位作為審酌之參考。

15/07/2026

全國船代會拜會局長之會議紀要

一、 會議名稱:全國船代會拜會局長

二、 會議時間:115年6月30日下午2時30分

三、 會議地點:航港局504會議室

四、 與會人員:

(一) 船代公會:黃啟洋(全國船代會理事長)、林子傑(台北市船代公會理事長)、顏銘傳(高雄市船代公會理事長)、楊吉利(台灣省船代公會理事長)、鄭梓建(基隆市船代公會理事長)、廖純甫(台中市船代公會理事長)、蕭捷明(常務監事)、賴柏涵(常務理事)、包嘉源秘書長

(二) 航港局:葉協隆局長、航務組賴炳榮組長、宋宜宣視察、楊佾霖科員;航安組沈淑賢組長、陳文婷科長;船舶組劉嘉洪組長、林凱祥科員;港務組陳玠佑簡正、蔡閔麒專員;企劃組許家駒副組長;資訊室游麗馨科長;北航林章銘副主任、劉允翔科長、柯瀚晟技士。

五、 拜會紀要:

(一) 關於引水相關議題:

1. 本局為避免日後再有類似今年1月1日通鴻輪案收費爭議,爰啟動研議訂定「非常規引水費用」檢討;依世界各國類案處理均非屬引水費範疇,本案本局係持開放立場,並無一定要訂定,目前刻依115年5月28日召開會議綜整各方意見及持續蒐集國外案例,續將再邀集相關單位召會研商並持續溝通。

2. 關於基隆港登離輪區的檢討,本局已與船代會、船聯會、基隆在地公協會及基隆港引水人辦事處召會且達成共識,將儘快啟動後續修訂作業。

3. 關於基隆港船舶交通服務指南修正,本局預計在7月中旬邀集基隆港務分公司召會討論,屆時會邀請船代會及相關人員出席。

4. 關於期望透明揭露引水相關資訊,已納入港務公司委外辦理「我國港口社群系統(PCS)發展規劃及推動評估委託專業服務案,港務公司預計115年第3季優化高雄船舶動態系統,本局將持續追蹤進度。

5. 關於引航申訴保護機制,本局已建立海運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及招請引航作業爭議申訴處理流程,原則是信任、透明、便利及保密,將對申訴人的個人資料去識別化。

6. 關於引水人督導考核制度,本局已修正為被服務對象可以參與考評,引水人辦公室主任受評時亦有迴避機制,以確保公正客觀,將持續滾動檢討修正;關於引水人自主酒測,本局已要求各航務中心每月至少抽查1次。

7. 關於高雄港引水人自住家起算交通費問題,本局已於引水費率表修正草案納入調整明確化定義。

(二) 關於船舶標示議題:本局澄清船名、船籍港不是永久性,可以油漆方式標示,惟仍應原則清晰清楚,不得毀壞、塗改或隱蔽,但IMO No.依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規定,需以焊刻、凸字、中心沖孔或其他同等方式永久標示,若船方主張其標記方式係公約所稱「其他同等方式」,應檢具船旗國或其授權認可機構(RO)等單位簽發之說明文件,後續本局將函復船代會,並發函予各航務中心,明確船名標示之執法原則,以避免爭議。另若個案處分有誤,將依行政程序予以撤銷,請本局(船舶組)會後再瞭解釐清。

(三) 關於船舶PSC檢查,首次進港為必檢,若無留置性缺失則後續兩個月內無須重複登輪檢查,若有留置性缺失則需複檢檢查。另請本局(船舶組)再瞭解系統尚有無需要做調整,原則進出港設定應該自動化,除非有特殊狀況才會進行人工查驗。另涉及國安審查部分,因國安要求第一次入港仍為必檢,後續則比照前開作法,有留置性缺失才於下一港複檢。

(四) 關於AI運用於航港業務議題:

1. P&I保單導入AI規劃,本局說明已規劃運用AI輔助審查保單內容,將分階段測試;AI輔助審查雖不具備准駁效力,但其產出結果可供航務中心承辦單位作為審酌之參考。

2. 台中市船代公會廖理事長表示,希望AI導入作業流程及詢問本局是否能開放API接口連接MTNet資料部分,本局說明因資安法規範,對資料傳遞有嚴格要求,目前API僅與政府機關介接,若業者要介接,需符合與政府機關同等級的資安防護,建議業者若有需要,可接洽進行測試而非全面介接API,避免過高資安設備成本。另關於台中市船代公會廖理事長提供AI系統功能建議文字,將納入系統優化參考(如附件1)。

3. 關於數位轉型,在航運產業升級方案中有規劃「6-2輔導中小型業者數位轉型」將編撰航商數位轉型指南手冊,目前正接洽經濟部商發署、數發部數產署了解其對業者的相關補助計畫,後續將以適當方式向業界說明。

4. 另港務公司各港針對港區內作業設有「航港產業數位轉型獎勵方案」,請本局接洽港務公司,將相關資料提供船代會參考。

(五) 關於交通部未來五年商港發展計畫之打造智慧永續綠港及部分航運產業升級方案議題:

1. 港口社群系統(PCS)規劃已啟動,係由本局和港務公司合作,由資策會辦理,希望透過資料共享,提升港區競爭力、物流透明度及接軌國際標準,規劃案期程為115-116年,建置案預計於117-119年間執行。PCS係港區運作相關資訊串接平台,未來平台建置後提供港區相關單位進行資料串接,各單位未來所需新增業務系統仍須自行進行功能開發。

2. 岸電部分港務公司仍持續加速包含設施建置及提高使用率,港務公司亦規劃提出獎勵措施鼓勵使用高壓岸電。

3. 淨零減排部分,規劃下半年在高雄港能提供生質燃油,在海運替代燃料LNG甲醇供應前先提供生質燃油,交通部亦已責成本局成立海運替代燃料協調平台。
4. 關於減碳指引以及輔導協助部分,本局已經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針對海運六業辦理減碳指引研究,並已接洽商發署瞭解相關減碳項目。

5. 關於數位轉型、減碳及綠色融資,本局已規劃接洽經濟部商發署、數發部數產署、金管會等相關單位,並預計於下半年召開說明會說明相關資訊。

6. 關於人才培育部分,本局說明包含在職人才培育以及縮短產學落差進行媒合,相關規劃細節例如課程及師資安排等會再請公會協助。
【附件1】

台中市船代公會廖理事長會後提供文字如下:

「向航港局建議AI開發方向,建議不要只是做「AI聊天機器人」,而是AI協助申報與文件審查,因為這才是真正能節省船務代理每天大量的時間。

建立「智慧申報助理」

如果航港局要投入較完整的 AI 系統,建議的是建立一個「智慧申報助理」,而不是單純的問答機器人。這個助理可以:
•整合船舶資料、船籍、歷史申報紀錄及法規。

•根據船型、作業內容及航次,自動判斷適用流程與應備文件。

•在送件前完成文件完整性、一致性及有效期限檢查。

•對於工作船、拖帶船、工程船等特殊案件,提供專屬申報流程及檢核清單。

•學習歷史案件與退件原因,持續優化提醒內容,提高一次申報成功率。

這類 AI 不只是回答問題,而是能真正協助船務代理完成日常作業,預期可大幅減少人工核對、降低退件率,並縮短整體申報時間,對航港局與業者都能提升行政效率。

全國船代會拜會航港局 就船務代理重要議題交換意見【記者周家仰/台北報導】 2026/07/02中華民國船務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下稱全國船代會)理事長黃啟洋甫獲會員支持連任,於今(一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下午偕同各港船務代理公會理事長及該...
02/07/2026

全國船代會拜會航港局 就船務代理重要議題交換意見

【記者周家仰/台北報導】 2026/07/02

中華民國船務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下稱全國船代會)理事長黃啟洋甫獲會員支持連任,於今(一一五)年六月三十日下午偕同各港船務代理公會理事長及該會代表,前往拜會航港局局長葉協隆,就目前船務代理業務相關重要議題進行交流,並反映產業實務需求與建議。

此次出席拜會人員包括:全國船代會理事長黃啟洋、臺北市船務代理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林子傑、高雄市船務代理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顏銘傳、臺灣省船務代理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理事長楊吉利、基隆市船務代理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鄭梓建、臺中市船務代理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廖純甫、常務監事召集人蕭捷明、常務理事賴柏涵及祕書長包嘉源等人。

為使會議討論更具效率,全國船代會於會前即將討論綱要提供航港局參閱。葉局長相當重視此次會議,並事先指示各業務組室就相關議題研提回應意見,因此會議過程十分順暢。

會中,各港公會理事長針對各項議題補充說明,使航港局充分瞭解船務代理業者實務需求與訴求。

會議最後,葉局長就各項議題逐一提出明確處理方向及裁示,展現積極務實的行政態度,也讓與會代表對航港局重視產業意見、積極協助解決問題留下深刻印象。

會議中,葉局長特別向全國船代會簡報該局甫經交通部核定的「航運產業升級方案」,該方案對航運產業亮點包括「厚植人才培育」、「建構航運產業生態系」等。屆時,我船代業即可依該方案所公布之項目提出申請。有關方案細節,航港局未來將適時公布。該會對此相當期待,希望能對我船代產業發展有所助益。

此次會議紀錄目前正由航港局彙整中,待完成核定後,將檢送全國船代會參考,並適時提供各會員知悉。

全國船代會未來將持續追蹤各項議題辦理進度,並與航港局保持密切溝通,積極反映會員意見,共同促進航運產業健全發展。

圖片說明:全國船代會理事長黃啟洋(左五)率領各港船務代理公會理事長等人拜會航港局局長葉協隆(左六)。(圖:交通部航港局提供)

全國船代會拜會航港局 聚焦產業升級與實務需求2026-07-02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全國船代會理事長黃啟洋甫獲會員支持連任,於6月30日下午偕同各港船務代理公會理事長及該會代表,前往航港局拜會葉協隆局長,就目前與船務代理業務相關的重要議題交...
02/07/2026

全國船代會拜會航港局 聚焦產業升級與實務需求
2026-07-02

記者陳瓊如/台北報導

全國船代會理事長黃啟洋甫獲會員支持連任,於6月30日下午偕同各港船務代理公會理事長及該會代表,前往航港局拜會葉協隆局長,就目前與船務代理業務相關的重要議題交換意見。

本次全國船代會出席人員,包括由黃啟洋理事長,偕同台北市船務代理公會理事長林子傑、高雄市船務代理公會理事長顏銘傳、 臺灣省船務代理公會理事長楊吉利、基隆市船務代理公會理事長鄭梓建、臺中市船務代理公會理事長廖純甫、常務監事召集人蕭捷明、常務理事賴柏涵及秘書長包嘉源。

為使會議討論更具效率,該會已於會前將討論綱要提供航港局參閱。葉局長相當重視本次會議,並事先指示各業務組室就相關議題研提回應意見。因此,會議過程十分順暢,各位理事長亦針對各項議題進一步補充說明,使航港局充分瞭解船務代理業者的實務需求與訴求。會議最後,葉局長就各項議題逐一提出明確的處理方向及裁示,展現積極務實的行政態度,也讓與會代表對航港局重視產業意見、積極協助解決問題留下深刻印象。

會議中,葉局長特別向該會簡報該局甫經交通部核定的「航運產業升級方案」,說明該方案對航運產業的亮點包括「厚植人才培育」、「建構航運產業生態系」等。屆時,我船代業即可依該方案所公佈之項目提出申請。有關方案的細節,航港局將會於不久的未來公布。該會對此相當期待,希望能對我船代產業的發展有所助益。該會未來將持續追蹤各項議題之辦理進度,並與航港局保持密切溝通,積極反映會員意見,共同促進航運產業健全發展。

圖片說明:全國船代會理事長黃啟洋(左五),偕同各港船務代理公會理事長及該會代表,前往航港局拜會葉協隆局長(左六),就目前與船務代理業務相關的重要議題交換意見。(全國船代會提供)

全國船代會黃啟洋理事長甫獲會員支持連任,於115年6月30日下午偕同各港船務代理公會理事長及本會代表前往航港局拜會葉局長,就目前與船務代理業務相關的重要議題交換意見。本次本會出席人員如下:1. 黃啟洋理事長2. 林子傑(台北市船務代理商業同...
01/07/2026

全國船代會黃啟洋理事長甫獲會員支持連任,於115年6月30日下午偕同各港船務代理公會理事長及本會代表前往航港局拜會葉局長,就目前與船務代理業務相關的重要議題交換意見。

本次本會出席人員如下:

1. 黃啟洋理事長
2. 林子傑(台北市船務代理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
3. 顏銘傳(高雄市船務代理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
4. 楊吉利(臺灣省船務代理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
5. 鄭梓建(基隆市船務代理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
6. 廖純甫(臺中市船務代理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
7. 蕭捷明(常務監事召集人)
8. 賴柏涵(常務理事)
9. 包秘書長

為使會議討論更具效率,本會已於會前將討論綱要(如附)提供航港局參閱。葉局長相當重視本次會議,並事先指示各業務組室就相關議題研提回應意見。因此,會議過程十分順暢,各位理事長亦針對各項議題進一步補充說明,使航港局充分瞭解船務代理業者的實務需求與訴求。

會議最後,葉局長就各項議題逐一提出明確的處理方向及裁示,展現積極務實的行政態度,也讓與會代表對航港局重視產業意見、積極協助解決問題留下深刻印象。

會議中,葉局長特別向本會簡報該局甫經交通部核定的「航運產業升級方案」,說明該方案對航運產業的亮點包括「厚植人才培育」、「建構航運產業生態系」等。屆時,我船代業即可依該方案所公佈之項目提出申請。有關方案的細節,航港局將會於不久的未來公布。本會對此相當期待,希望能對我船代產業的發展有所助益。

本次會議紀錄目前正由航港局彙整中,俟完成核定後,將檢送本會參考,並適時提供各會員知悉。

本會未來將持續追蹤各項議題之辦理進度,並與航港局保持密切溝通,積極反映會員意見,共同促進航運產業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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