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8/2026
案主(62歲),目前與同居人共同居住於台南市,案主與兄弟姊妹多年未聯繫,家庭支持系統薄弱。案主及同居人目前均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兩人共同租屋居住,每月房租約3千餘元,惟因近期經濟困難,已積欠房租約2個月。案主及同居人目前每月領取相關社會福利補助,兩人合計約9千餘元,除補助外無其他穩定經濟來源,日常生活及房租支出皆仰賴補助維持,家庭經濟狀況相當拮据。案主本身身體太過瘦弱,1月底因身體不適至成功大學醫院就醫,經醫生評估須接受椎體成形手術,後續仍持續回診及休養,因身體狀況影響,目前無法正常工作,並衍生醫療相關費用,現仍有醫療費用積欠未繳清,造成經濟上沉重負擔。因而向本會提出申請。本會接獲此消息後,立即前往慰問關心,瞭解案主生活困境與需求,經由評估決議扶助其急難救助金,希冀案主能夠暫緩目前的困境。